- 公開衝突有時會將隱藏的問題,或人們不懂表達的問題浮現出來。
 - 要小心和成熟,衝突的目標不是為帶來悲痛和極深的怨恨:這是健康的衝突。不健康的衝突不單帶來傷害,也會帶來陰影。
 - 「不論何時祇要人們不同意我的看法,即使他們用溫和的方式表達他們不同的意見,那就是衝突。」
 - 衝突使: 
- 事情被充份探究過(不要認為自己知道很多);
 - 令大家作出更好的決定;
 - 人更願意遵守決定;(當人遵守並協助某些事情執行時,必會對這件事有所增刪或修改,衝突由此出現)
 
 - 缺乏良性衝突的原因: 
- 認為自己對事和對人太清楚,不需要多知道一些甚麼;
 - 人們不清楚環境已經改變;
 - 人們不知道自己身處的傳統有何缺點;
 - 沒有評估的標準。
 
 - 要促進良性衝突:首先要超越否定衝突和害怕面對衝突 的心態 
- 不處理衝突會帶來隱性的問題,就算人離開了,問題會藏在未離開的人中間,待時機成熟就會引爆;
 - 某些問題是公眾的禁忌就指出了衝突所在(如離婚與再婚);
 - 開始有人因不滿而離開教會,衝突已經出現;
 - 有某些人的感受要特別加以保護正指出了衝突所在。
 
 - 如要防止惡性衝突,就要鼓勵良性衝突。 
- 建立鼓勵發表不同意見的氣氛,和製造有關環境;
 - 習慣肯定和贊許不同的意見,以表示尊重,那怕你未必完全贊同;
 - 建立適當的環境,讓新參與群體的人可以表達看法和感受(通常他們看到一些舊有的人所看不到的問題);
 - 為各事工訂下大家贊同的標準;
 - 大家信守良性衝突的守則: 
- 不作人身攻擊;
 - 不在背後論斷。
 
 - 作牧師的身體力行。
 
 - 當惡性衝突出現時: 
- 成熟的人要把衝突引導到良性的衝突一面;
 - 不要先討論問題,先一同為各自所帶來的傷害禱告,認罪悔改(就算理據有多對,也不能否認現有的衝突);
 - 千萬不要為息事寧人而「敷衍」地「認低威」;
 - 彼此相談時避免談個人感受,為要找出衝突的所在,並要列出先後次序,每次傾談只處理一件事情;
 - 列出對衝突問題的不同看法,並為此禱告;
 - 如任何一方對所昃衝突的判決不滿,那就應該繼續尋求大家也能接納的共識。
 
 - 會帶來惡性衝突的行為(應該防止的行為): 
- 誹謗或中傷;
 - 揣測別人的心意(指別人有不良的動機!)
 - 說或做一些使別人內疚的話或事(「你看你做的好事!」)
 - 拒絕、反對、或不信任別人
 - 使用祕密來源的消息,或指這些訊息確實存在。
 
 
總結:
- 良性衝突內有包容:包容那些被指控有不良或不當行為的人
 - 良性衝突內有尊重和保護:
 - 知道誰人指控別人;
 - 要知道及明白指控的內容及問題所在;
 - 要回應別人的指控。
 
資料:愛德華.道伯生等著,吳劍秋譯:《如何處理衝突》(台北中國主日學協會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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