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數年的神學訓練,不會剎那間令你成為教會的領袖。領袖反而著重一種生命氣質;而學位不會令我們的氣質增加、地位也不會。為自己的緣故而越想成為領袖的人、爭取領袖位份的人,越會忘記作領袖的真義,結果只會神憎鬼厭。今日大家神學畢業,理應謹記過去在學院學習時培養的求真理、求學問的精神,那麼我們自然會在神的面前謙卑,這就使我們的氣質不斷轉化和提昇;在這種謙卑中,我們亦更體會「非爾役人,乃役於人」的真理,從而證明我們與神的性情有份。真正的領袖生命由此模塑和成形。
願神賜福你們前程光明。
末
楊天恩
一個深信聖靈運行的人,與你討論有關聖靈工作的問題:神學上的、運作上的、感受上的。期望你被激勵,同樣深信聖靈的運行。
政治是高明的騙術/文﹕南方朔 | 2007年9月10日 |
【明報專訊】走紅兩岸三地,甚至北美及東南亞華人社會的台灣「排毒教父」林光常,竟然是個超級騙子。他為了行騙,對外偽稱自己具有醫師和教授資格,結果是他雖然賺得荷包滿滿,被騙者卻搞壞了身體,甚至有人因而死亡。最後他遭到起訴,被求刑7年。一場超級大騙案終告曝光。 最近這段期間,中國大陸的偽劣商品 研究近代西方文化現象者早已注意到,一種新的「欺騙文化」(cheating culture)早已開始出現。過去西方人講究誠實、教養與行業紀律,但最近10多年來,隨覑競爭的日益激烈,「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的行為早已日增。稍早前安然案的爆發,人們在調查研究後才發現,美國大公司差不多有35%都涉及做假帳。而對美國中學生做廣泛調查,也赫然發現高達七成的學生都認為考試舞弊、偽造假學歷來謀職,或順手牽羊偷東西,這並不算什麼了不起的事。「有本領就來抓我啊」(catch me if you can)已逐漸成了一種新的價值。當人們把騙視為本領,對靠騙而成功的人羨慕有加,而不是鄙視,則欺騙文化當然難以遏抑。 而在中國人的社會裏,欺騙文化則可能更值得討論了。因為欺騙文化是如此根深柢固的隱藏在我們的價值體系裏,難怪只要社會一鬆弛,以欺騙為手段的冒險家就在經濟甚或政治領域裏大量產生。 中文「騙」這個字,其本義為「跨騎」,而由它延伸出今天這種欺騙的「騙」,則當在宋元時代。及至明清,它的本義已被完全取代。由中國第一本講行騙的明萬曆年間《杜騙新書》,我們已可看出當時欺騙是如何的普遍。除此之外,有關欺騙之記載,也廣泛見於明清話本及諸家筆記裏。像《清稗類鈔》裏,甚至有所謂的「棍騙篇」,多得佔了大半本。及至民國初年,我們由描寫北京及上海的風俗誌和竹枝詞,也可看出騙的普遍。在台灣的民間故事裏,有關騙子「白賊七」的傳奇,也家喻戶曉。騙這種行為在中國人的價值體系裏與盜賊不同,它所引起的罪惡感並不那麼強烈。行騙者似乎多半認為自己比人「聰明」,而被騙者則多半是「傻蛋」,因此他們因為貪婪或有所求而被騙,乃是「活該」。騙子是奸巧之徒,許多普通人對騙子遂抱有一種相當曖昧的感情﹕一方面是不以為然,但另方面卻又羨慕他們的狡猾聰明。騙在中國人社會裏,早已被視為一種「本領」,而非「犯罪」。 而當今的台灣,騙的氾濫早已成了令人憂心的課題。每天打開報紙,幾乎一定可看到藉宗教或風水改運而騙財騙色的新聞,或者利用別人貪財心理而詐騙的「金光黨」;到了現在,電話詐騙及網絡騙財騙色則成了最新興的勾當。至於商品標示不實、偽劣假冒,這當然也是騙,更是司空慣見。 台灣的紀律崩壞、倫理蛀蝕,這當然和經濟中衰有關。日本人以紀律自愛而受到人們尊敬,但近年來國家一級建築師姊齒秀次涉及偷工減料數十棟房屋的醜聞,北海道一家名牌巧克力店把過期商品重貼日期,這都可以用由於生意難做,因而降低紀律標準解釋,台灣的商業欺騙裏有些也可歸在此類。但更多的則可能還得用欺騙文化這種觀點始能解釋。台灣是個古老的經濟移民社會,移民社會的特性造成了它刁滑與刁蠻的傳統,唯聰明狡猾及好勇鬥狠始足以苟存。當聰明狡猾成了一種本領,騙子行徑又怎麼可能稍戢?像「排毒教父」林光常這樣的超級騙徒,其手段之高明,已注定將成為長久流傳的騙子傳奇。 而經濟與社會裏的騙,至多讓人破財喪命或失去貞潔尊嚴,這只能算是小騙。在欺騙文化根深柢固的台灣,真正嚴重的毋寧是政治上的大騙。過去台灣就有一個著名的政客公開說過﹕「政治本來就是高明的騙術!」 台灣政治之騙,其存在已久矣。台灣搞政治的有大量是律師出身,他們在尚未得勢時是正義的代言人,而得勢後卻懂得知法玩法、知法弄法,像好萊塢電影《魔鬼的辯護士》(港譯《追魂交易》)一樣,這是一種聰明的騙,用騙來貪瀆枉法且可規避責任。除了這種玩弄法律的騙之外,當搞起政治來,他們用騙來操縱選民更是老道無比。台灣俗語所謂「騙選票」,指的就是這樣的行徑。 因此,回顧過去7年台灣政治的大格局,只能用「騙」這個字才可以概括﹕2000年陳水扁當選之初﹕宣布的是「四不一沒有」,簡單說是不搞台獨。但到了2004年選舉為了騙選票,卻一夕之間搞起統獨公投,藉覑煽動對立而圖選舉之利。最後搞出「兩顆子彈」而當選,民進黨就有個立委公開表示﹕「就算兩顆子彈是自導自演,但這也是我們的本領!」及至當選連任,他的口徑又重回「四不一沒有」,「台獨不可能就是不可能」。但自從2005年底民進黨在地方選舉上大敗,而他的醜聞也告爆發,這時候口徑又告大變,「去蔣化」、「去中國化」,以及更新的「入聯」遂告一波波出現。這當然是高明的騙術,要藉此在台灣煽動更大的對立以圖2008選舉之利。一個人變來變去,騙來騙去,真乃古今罕見,台灣政治已集刁滑與刁蠻的大成。目前陳水扁已明白宣示他所涉及的國務機要費帳冊是永遠的絕對機密,這等於是下令不准許司法機關再辦他的案子。另外則是他針對美國對「入聯案」的反彈,表現得更加神勇。把刁滑與刁蠻的騙術玩到如此火候,馬基維利在《君王論》裏所謂的「如獅似狐的暴君」也不過如此而已! 「政治是高明的騙術」,對這樣的騙術,再起的倒扁紅衫軍又能拿他奈何?一個社會有惡不能去,或許這才是台灣最大的悲哀吧! 南方朔 《亞洲週刊》主筆 |
忠心是一個很嚇人的議題,特別在一個個人主義橫行的世代中,人只對自己的感覺忠誠。作為基督徒,「對主忠誠」好像已經跟不上潮流。人情願選擇忠於自己、忠於自己所好。
事實上,這種思想方式日漸影響著教會。不單影響著平信徒,甚至很多服事的人也難免受到感染。我們會隨感覺去消費、隨感覺去消遣、隨感覺去選擇教會、隨感覺去敬拜、隨感覺去靈修、隨感覺去選擇親近神和禱告的時間、隨感覺去選擇別人成功的方式來帶領自己的教會……一切都是隨著感覺。
忠誠的對象,從神變成了自己的感覺──也就是自己。
一把微小的聲音,已經被這「忠於自己」的噪音壓抑下來:「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我們或許會捨棄自己一些現有的愛好,來選擇得到一些我們盼望的愛好;我們也習慣捨棄現有的感覺(當這感覺已經不再那麼剌激時),來追求更激動我們的感覺。但我們已經把那曾在我們生命中,呼召我們的那一位,祂的微聲呼喚,在我們心中自說自話的噪音裡壓抑下來。「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我們心中的噪音,令我們連祂的聲音也混亂了:「我的感覺,就是祢的感動!」在我的增大中,祂變得微小了。然而,曾幾何時,我們曾說:「祂必興旺,我必衰微……」
或許,我們真的要回到我們起初的愛心中,才能明白甚麼是忠於呼召。不斷擴大自我和自我感覺的人,永遠不能明白和體會甚麼是真正的呼召。我們可以建立功業,但不一定能建立天國。真正的呼召,是從體認自己是一個「罪人」開始的(路五8)──這是使我們體認到我們的生命本質,以致我們開始否認自己。到最後我們發現我們徹底的不可救藥,唯有以祂的生命來取代我們的生命--與祂同死、同埋葬、同復活,才能有真正的希望。「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唯有我們在感恩中認定這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的新生命,我們才能像祂一樣,「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五19)有祂的生命,才能做祂所做的事──就是神放在我們生命中的呼召。是的,唯有忠於祂、忠於祂所賜與的生命和生命本質,才能真誠地忠於祂給我們的呼召。
《愛的轉變》(O the Bitter Shame and Sorrow)
Words: Theodore Monod, 1874. Music: Charles Vincent (1852-1934)
我懊悔已往太卑鄙,抵擋主高抬自己。
我內心常向主懷疑,拒絕主恩愛情義。
還驕傲的對主說:「專愛己,卻不愛你。」
我還驕傲的對主說:「專愛己,卻不愛你。」
O the bitter shame and sorrow,
That a time could ever be,
When I let the Savior’s pity
Plead in vain, and proudly answered,
“All of self, and none of Thee!”
主慈悲實在太希奇,始終不將我丟棄。
使我見祂流血身體,聽祂為敵人禱祈。
於是我就對主說:「雖愛己,但也愛你。」
於是我低聲對主說:「雖愛己,但也愛你。」
Yet He found me; I beheld Him
Bleeding on th’accursèd tree,
Heard Him pray, “Forgive them, Father!”
And my wistful heart said faintly,
“Some of self, and some of Thee!”
主又領我進入真理,將我愚心漸開啟。
使我在祂慈愛懷裏,時刻享受祂自己。
我謙卑的對主說:「少愛己,更多愛你。」
我就謙卑的對主說:「少愛己,更多愛你。」
Day by day His tender mercy,
Healing, helping, full and free,
Sweet and strong, and ah! so patient,
Brought me lower, while I whispered,
“Less of self, and more of Thee!”
主恩愛廣大無可比,至終克服我自己。
我願全心向祂歸依,隨時表彰祂美麗。
靠恩我願對主說:「不愛己,專一愛你。」
靠恩我誠心對主說:「不愛己,專一愛你。」
Higher than the highest heavens,
Deeper than the deepest sea,
Lord, Thy love at last hath conquered:
Grant me now my supplication,
“None of self, and all of Thee!”
共勉。
進入敬拜讚美的事奉絕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是的,「在神萬事非偶然,都是祂計劃萬有」。
當時應該是八十年代中期吧。我老爸不知怎的,在教會引入了頌唱短詩。那些詩歌對我們習慣以傳統聖詩來崇拜的人來說,倒算是耳目一新的。事實上,當時令我喜愛這些短詩的原因是,這些詩歌都是「我」老爸翻譯,只有在「我們」教會頌唱的。其實,當時我們還年青,教會為我們這群年青人舉辦了一個逢週五晚上聚會的英文聖經班,在當中我們已經開始唱一些英文短詩了。在崇拜和團契時,我們也會唱一些經文詩歌,如「主您配得」、「主您的慈愛比生命更好」、「你們要先求祂的國」一類的詩歌。比起一些已經用《青年聖歌》來崇拜的教會,我們似乎更前衛了一些。所以,當我老爸當起詩歌翻譯員,為「我們」教會提供新的詩歌時,對喜愛音樂的我來說自是很大的吸引。
當時我老爸翻譯的詩歌,很多都有很優美的旋律,而且他的譯詞也真的很好。事實上,他譯的詩歌,也對我們認識教會和日後經歷神,甚至在帶領敬拜、翻譯詩歌和創作詩歌各方面,奠下了堅實的基礎。
其中一首很優美的敬拜詩歌,到今日仍常出現我腦海中。
主啊我神!您確是偉大!您披戴諸般榮華威嚴。
我主我神,您工作何其多!全都是您的智慧造化。
我要高聲來讚美直到永遠;我要向您唱讚歌終生不停止……
我主我神,我要歡欣,要歡欣。主我心要稱頌您。
據我所知,這首詩歌沒有其他的教會作過另一些譯詞。雖然是翻譯,但我在歌頌的時候,真的被當中描述的神的優美和偉大所吸引。
說到一些詩歌沒有其他譯詞,有另一首也是很有意義的短歌,通常我們在奉獻之後頌唱的。後來當我成為另一些教會的傳道,我也把這歌用在奉獻的時間中。
天父我將一生來獻給您,我的一切全放在主手中。
因您呼召我與您一同建造,您愛子的國度。
天父我將教會來獻給您,每個的人都放在主手中。
因您呼召我們務要長大成人,作基督的新婦。
他的譯作真的很豐富,而且那些詩歌也一直形塑著我靈命的成長,對真神和真理的認識。也是因為他的譯作,使我慢慢培養出一種對詩歌的審美能力。
當時很多人翻譯或創作詩歌,都堅持要使旋律保持和協調「廣東話」音調,很多時也就犧牲了歌詞,來為詩歌填上一些不太相關的字詞。要知道當時很多詩歌,都是經文短歌--旋律與歌詞在創作時並不分割,像今日很多流水作業式的流行曲一樣,先有歌,再譜詞,或是相反。如果犧牲歌詞遷就旋律,其實就使那一首詩歌的生命力和感染力大大減低。但是我老爸的譯詞儘量保持廣東音調之餘,卻更忠於原文歌詞的「啟示」。其中一首是令我最為感動的,到今日我仍常在我的聚會中使用著(當然,現今的版本我也動了一點手腳)。當時有另一版本,因為出版了唱片,影響了很多教會,也有很多人選用,但其美感和意義,卻遠不如我老爸的借譯!對不是翻譯,因為這首詩歌本來就是耶利米哀歌三22-23。
神諸般慈愛永不斷絕,神憐憫永沒有止息。
每個新的早晨,都有新恩惠。
因主的信實極廣大,你信實極廣大。
我的改動只是把詩歌的歌詞更能協調廣東音調而已。整首詩歌最強、最感人的地方,根本不可能有更好的翻譯。你認為是那一句?那我就讓你看看我的改動。
神您諸般慈愛必不斷絕,神您憐憫永不止息。
每個新的早晨,都有新恩惠。
主您的信實何其大,您信實極其大。
我老爸的詩歌除了使我更認識神的真實以外(不單是情緒上有反應,甚至嚴重一點說:有感動),也讓我進一步學會了向神表達我的情感。事實上,我本來已經是一個情感豐富的人(有些藝術家性格),但他翻譯的詩歌,使我的情感有正確的表達方向。這對我日後的事奉,帶來了很正面的影響。
父啊!阿爸!此我願,讓我專一向您。
此生志不偏,我願讓您漸更得我。
不讓我內心漸冷,不讓我別騖。
父阿!阿爸!此我願,願更屬於您。
他的譯詞給我的感覺就是香港那些老一輩的填詞人,能夠用很優美的意境和含束、但不失真誠的字詞,表達感受。相對於現在有些譯詞,把對耶穌的渴慕和追求,約化得只餘下男女間的情愛一樣,他的有深度得多。「不讓我內心漸冷,不讓我別騖。」是的,在當時這些譯詞的確豐富了我禱告、讚美和敬拜的詞彙。
老爸的譯作很多,難以盡錄。但他已在不知不覺間,在我敬拜的服事中種下一粒種子。
現代的聖靈運動帶著極大的能力震撼教會。不同的屬靈彰顯叫基督徒看見昔日初期教會中聖靈的大能,叫我們知道,並且深信基督教的信仰並不單是一個歷史中的信仰,而且更是一個與歷史同步的信仰。不錯,基督的聖靈到今日仍然是以馬內利--神與人同在的聖靈。
然而,聖靈的彰顯越是繁多,便應越提醒我們把目光更聚焦在耶穌的身上--對!我們應以耶穌作為我們信仰的焦點。無論聖靈給我們看見怎樣的彰顯,聖靈主要的工作都是榮耀耶穌。(約十六14)
筆者自小在五旬節教會長大,雖然我的教會並沒有很強的五旬節氣氛,但我四周的五旬節人士好像有一種恐懼,就是害怕別的教會的信徒不會接納他們似的。後來我明白,在某一些五旬節靈恩的教會中,甚至某些特別聚會,總會給人一些奇怪的觀感:如果五旬節靈恩的人不是過於注重情緒的宣洩,就是不重視聖經的教導。在我成長的環境中,到我日後在大學求學的過程中,看到一些中外的五旬節靈恩領袖或是聖經學者,總希望跟一些主流教會(當時是一些福音派的教會)認同,到最終卻賠上了自己信仰的特色--這是神在歷史中曾經託付我們的聖靈的大能。
作為一個教導神學、牧會,又主領復興聚會的人來說,過去自己的宗派所犯的錯誤變成了我今天的鑑戒。是的,過去五旬節的教會實在有一些過份熱心的弟兄姊妹,渴想他們的主內友好領受聖靈的浸,基於在五旬節的傳統中,認為「靈浸(第一次聖靈充滿)必有方言作為初步外在憑據」,故此他們以「教導」別人講方言作為他們幫助別人領受靈浸的過程。結果,很多人在被強逼說方言的情況下懷疑聖靈大能的充滿。過於注重彰顯,很多時會使我們為神幫倒忙。這是我們五旬節信仰過去的問題。筆者相信,這些歷史肯定的可以成為今日追求聖靈工作者的明燈,也叫大家能重蹈覆轍。是的,筆者相信,有時在基督身體上受過的鞭傷,也能叫別人得著醫治。今日部份熱衷於靈恩彰顯的信徒,可能認為部份五旬節教會沒有他們那樣委身於聖靈彰顯,這歷史的原因也不無關係。然而,五旬節派人士不是否定聖靈的工作和彰顯,只是他們對他們所經歷的有更高的期望:他們的經歷是聖經中的應許!(路廿四49;徒一4-5;二16)他們的經歷得到聖經的認同,而非單注重某種彰顯,並隨著這些彰顯而創造一些神學來自證這些經歷的價值。
昔日宣道會的創辦人宣信博士,也有人認為他是近代五旬節傳統的先驅者之一,神大大使用他使他有神醫佈道的事工,但他卻重視「前我要得醫治,今要得著主」。相對今日靈恩運動中注重彰顯的做法,基督教的先賢,也提醒了今日追求聖靈工作者當有的心態。
有人認為五旬宗的信徒只懂得聖靈充滿,也多是「無學的小民」。他們的牧師只能教導要被聖靈浸、說方言,或是「耶穌打敗撒但,拿了牠的籲匙,大腳的踢開地獄的大門,搶救靈魂」……總的來說,他們就是反智(anti-intellectual)。著名靈修學家、《訊息版聖經》(The Message)的作者畢德生毫不諱言,他來自五旬節家庭和信仰背景,但他不能忍受宗派中的反智傳統,故此他選擇了一條截然不同的路。
神學反省好像與五旬節宗派連不上任何關係,二者風馬牛不相及。或者可能就是因為五旬節派這種像天生而有的反智傳統。筆者教授神學多年,曾聽過不少五旬節或靈恩教會的牧者反對會友進神學院,那怕那些牧者本來就是在世俗的教育機構中受過良好的教育。有人甚至更戲稱不要進入神學院(seminary),因為那也是墳場(cemetery)──屬靈的墳場。
其實五旬節派反智是有它的歷史背景。最早期的五旬節運動參與者並不是上會的上層人士,在神學觀念上,他們甚為保守,確信聖經的啟示,與當時風行一時的自由派神學高唱反調。在神學方法上,他們並不接受自由派對聖經批判和研究的技藝──聖經從來不是研究的對像,卻是神的話語、順從的對像。這也與他們多來自社會中下層、甚至為黑奴的後代有關。一直以來,五旬宗的釋經,並從釋經而做出的神學,多是實用性的,為要說明他們信仰的特色──聖靈浸必有方言作為憑據。總的來說,在北美洲,特別是神召會圈子的神學在七十年代以前只是著重解說和鞏固宗派信仰為主。直至八十年代以後,才有較為學術性的轉向。大概當時北美五旬節派的信徒已經進入第三代,普遍的教育水準提高,也能以學術界的遊戲規則來陳述宗派信仰的特色。其中較為有代表性,且為五旬節信仰定下學術標準的有施同德及孟保羅等人。然而,這時期的五旬節派神學仍然是內向的、自我防衛性的(非護教), 特別著重與福音派對話和以學術方法陳述自身信仰。但這種學術性的嘗試,和運用學術語言與教會其他肢體對話的舉措,已使教會較為重視知識,並更進深的神學反省。
然而,這種反省對於我們亞洲的五旬節信徒來說並不足夠。因為我們不像北美的五旬節派學者一樣,活在一個較強的基督教文化之下;相反的,我們活在多元傳統之中。我們怎樣在一個異教的文化中作為一個基督徒,既能彰顯基督的榮耀,又能有效向固有文化的同胞傳遞基督全備救恩的信息?
過往五旬節派為甚麼反智?可能當中有很多複雜和糾纏不清的元素。一方面,現實一點來說,在五旬宗開始發展之時,並不是由一眾知識份子開始,特別到傳入華人社會以後,我們得知,五旬節的宣教士往往寧願把福音帶到中國最貧苦的地方,或是最低下的階層中,他們多注重福音實際的果效,而學術也絕不是這群人的需要,或是他們力所能勝之技藝。另方面,五旬節信仰元素事實上有很多超理性的部份,非為世俗知識所能掌握。在宗教學投入研究五旬宗靈恩現象以前,不論社會學或心理學的世俗學問,常把五旬宗信仰歸類入非正常的類別,是故在一段很長的時間,不論教會群體,或世俗的研究者均不會對五旬節信仰現象有所重視,更嚴重者會有貶抑的情況。這現象特別在部份保守的基督教信仰團體中尤為厲害。就五旬宗本身的發展來說,部份領袖著重靈性的發展,故此,觀念上自有一種「智識叫人自高自大」的取向,是故有認為屬靈比有知識更重要的態度。故此,中國近代的大奮興家宋尚節在回國時捷把博士證書投入海中的舉動,被認為是高舉靈性和貶抑智性的舉動。難怪現任建道神學院的院長梁家麟對這群佈道家有所批評,認為他們講道不注重預備,只著重禱告,然後自由解經。這種批評的潛台辭就是:講道的預備就是好好研經──這是一個智性的需要。
然而當五旬節派的反智傳統到達一極致之時,在其中則出現另一現象,就是過份崇智。過份崇智有好些表現。最明顯的是五旬節人士揚棄自身的神學傳統。這部份的原因可能是由於五旬節運動在發展的過程中,教會已由從前那群無學的小民進入第二代,隨著教會內的教育水平提高,和在牧職訓練提升的過程中,部份五旬節領袖進入了更高水平的神學院就讀──通常這些神學院不是五旬節人士所辦的。在學術研究的過程中,不單接納了新的學術方法,也接受了那些學術方法背後的假設和世界觀,是故對五旬節信仰的神學傳統加以懷疑。當中最震撼的相信就是費歌頓(Gordon Fee)的學術轉向。他是神召會當中第一位被基督教界公認的出色新約學者,然而他的著作中反對了過往五旬節派對使徒行傳研讀的主張及神學方法,使五旬節的神學觀受重大質疑。在香港,很多年前我也曾聽說某五旬節派牧師親口高度評價費氏的學術成就,在於「在講台上可以一方面暢談學術,然後在結束禱告時呼召聽眾接受救恩」。費氏的著作,使日後很多五旬節和福音派的學者加入了這學術的戰幔中,維護或反對五旬節的神學觀。然而,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在過去的二十到三十年中,五旬節派的神學訓練滲入了許多福音派的元素,甚至部份五旬節派領袖尋求與福音派的神學觀有所認同。在香港,九十年代曾有部份神召會領袖抱怨神召會的神學院過去沒有向外開放,引入更多「有質素」的教師(他們曾提出一些名字),讓神學院成為更具規模,更被外間認可的學院。這種呼聲,現在仍存在部份教牧間。不過現實是,部份較為「右派」「親傳統」(如果可以這樣稱呼的話)的五旬節教牧卻抱怨,曾幾何時,在七十至九十年代間,神召會的神學院訓練了一些反對宗派信仰的人進入教會服事。結果令教會的信仰混亂。就算今時今日,筆者也認識一些其他地區的五旬節教牧,認為五旬節的神學院之訓練,失卻了宗派特色,沒有了宗派原有的信仰能力和活力。事實上,今日很多曾受五旬節派神學訓練的領袖,轉向到與第三波有關的訓練學院學習進修。此等現象,甚為普遍。
另一種過份崇智的表現,以高舉屬靈的外表包裝。某些五旬節靈恩教會的領袖,曾於一段時間,重視世俗的職銜,多於重視傳統教會服事所提供的職銜,或以世俗的職銜作為屬靈領導的方便。在表現上,這群領袖本身於世俗的教育系統中受良好的訓練,有較高的學歷和社會地位,他們在領導信徒群體時(不一定是建制的教會),以自己世俗的地位作為基礎;他們否定神學教育的重要性。這不是說他們驕傲──他們完全不是。他們這種做法背後其實極為重視平信徒的領導;然而卻在不自覺的情況下否定了宗派傳統在建制中的傳承。筆者已過世的老師曾就此現像作出一些批評:「在專業上他們極專業,但在神學上他們卻是幼兒班。」這不是說他們的信仰不純正,或是他們的信仰不夠活力──相反的,他們的教會增長迅速。然而在整合信仰,在文化和生活處境中有更深層的整合信仰,他們可能力不從心。
近幾年,香港另一個在五旬節派出現的現象也頗值得注視。某五旬節派教會的牧師他們受過系統的身心語言程式學(NLP, Neuro-linguistic programming)訓練,甚至得到專業導師資格。他們也受過一定程度的神學訓練,然而教會卻重視這群牧師的專業資歷,甚至以此向其他教會或社群提供相關訓練。這從他們在基督教報章大肆宣傳可見。
正所謂物極必反。五旬節派的過度崇知卻被靈恩第三波的發展扭轉過來。自八十年代中期,第三波運動如日中天,至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期,第三波運動亦隨著巴刻的《活在聖靈中》之出版,和一系列在北美受過神學教育的教會領袖,藉著舉辦不同聚會引入。至九十年代中期,香港的部份福音派有靈恩化的傾向,亦形成了今日第三波教會的另類反智現象。這種反智的現象表現在對靈恩運作的興趣多於以穩健釋經建立靈恩運作原則的興趣。這其實是傳統五旬節靈恩教會已經重蹈多次的覆轍。然而因為第三波人士著重他們福音派的出身,潛意識當中有一種「我就是正統」的想法,所以他們在「應用聖經說明他們的靈恩運作」這事上,比五旬節前人做得更加徹底。過去在不同場合曾接觸一些參與靈恩第三波的福音派肢體,他們都有意無意表示一種「過去你們(五旬節宗)不及我們正統,現在你們不及我們靈恩」的態度。八十年代開始,五旬節的學者努力透過使用較為學術界接受的方法,來重檢和重塑他們的信仰;在推動神學教育方面,亦已取得一定成就。然而,在第三波群體中,對於一些新興的靈恩實踐,卻很容易「照單全收」,而沒有經過他們本有的堅固的聖經基礎去批判,有所選擇或揚棄來接受。最明顯的例子,就像坊間相士看三世書一樣的「家庭圖」、家族遺傳咒詛的觀念;星球大戰一樣的空中掌權者,以致人要透過禱告來協助天使爭戰;從有復興的地方引入潔淨水源淨化本土水源……之類的想法,罄竹難書。
筆者認為,透過聖經中的一個代模倒可化解五旬節靈恩第三波傳統中的「反智與過份崇智」的矛盾;而這代模,也應該是五旬節靈恩第三波人士熟識的。保羅說:「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十四15)對保羅來說,靈與悟性/理性/智性二者並不互相排斥。這是基督徒與神交通團契的必須,也是基督徒間(人與人間)交通與團契的必須,否則保羅不會要求那些向會眾講方言的、先知講道的,必須有人翻譯,以求能造就人(林前十四17;26-27)──建立別人、使別人能在智慧和敬虔中成長。這不單是說崇當屬靈與崇尚知識二者要平衡那未簡單。如果崇智是為了表示自己已經脫離了「無學的小民」的群體和身份的話,這只會對教會和所屬群體帶來傷害和破壞。反過來說,如果只是著重屬靈的事,而忽略信仰、所屬傳統、生活經歷的整合的話,信仰就不能成為「神聖的帷幕」,反而卻需處處受保護。信仰不能提供力量,反而成為生活的另一個包袍;信仰不能提供生活和生存的能力,信仰只能獨善其身──信仰只能越發從我們真實的生命中抽離。
屬靈與智性二者在信仰中扮演著互相豐富的角色──這也是神學反省必然存在的理由,這也是它存在的空間所在。沒有深刻的反省,人對神的信仰會流於膚淺,對神的敬拜也於暫變得語言乏味,因此影響了人神間的團契,個人生命成長將受到重大限制。欠缺反省的信仰也會使信仰群體中的肢體生活缺乏足溝的言詞和概念進行溝通,更難做到使人在智慧和敬虔中成長。
與一位牧師談到我在受苦節聯合崇拜的證道。他說我的證道在當日引起了一些堂會的意見──「為甚麼我們可以在掃墓時向死人躹躬?」因為我提及當我們家族去掃墓時,我們會在墳前躹躬,以表示對前人遺下的教誨和榜樣表示尊敬和認同。
我隨即向該位牧師表示歉意,原因不是我錯誤教導了甚麼教義上的問題(實在我講道的重心根本不在這裡),而是我沒有留意不同堂會間對一些傳統基督教思想的持守,以致我失去了敏感性。「應否在掃墓時/喪祭時行躹躬禮」從來不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部份,也不是分辨正統和異端的主要界線。
一六四五年羅馬天主教廷接納道明會士黎玉範的建議,禁止中國信徒祭祖敬孔,及後引起禮儀之爭,以致中國鎖國禁止傳教士來華,教廷所持理據正是認為該等行動,為中國的國家宗教,應予禁止。然而當時清政府在康熙卅九年公佈的立場,乃指出尊祖敬孔是中國民間的習俗,與宗教無關。可惜的是,教廷並沒有認真看待清政府的立場,卻明令中國基督徒不許參與有關儀節,結果導致了日後禮儀之爭。關於禮儀之爭的歷史和神學研究,多如汗牛充棟,不需更多羅列著作說明。
這件歷史事件表面看似是正統與異端的相爭,實在卻是文化的衝撞──想深一層,更反映了人性黑暗之處。教廷沒有謙卑地聆聽,相反卻以真理的傳播者和守衛者將中國信徒定罪。另一方面,教廷對中國文化的認知,實在只在於當時宣教士的知識,這種判斷,亦基於當時不同宣教團體之間,因利益衝突而出現的互相攻奸(當時道明會等宣教差會,對耶穌會的宣教成果感到妒忌,故此透過對其宣教手法來表示不滿,因耶穌會注重福音本色化,故以此發起教義上的批判),結果教廷錯判現實。結果在一九三九年,教廷才廢除禁令。當然我們不能否認,清政府的聲明真的能代表每一個中國人或中國信徒說話;可能部份中國信徒敬祖祭孔之時,真的存在宗教的觀念。但這並不是當時國家宗教機構、也就是朝廷的理解。試想,就算我們今日基督新教著重「因信稱義」,普羅信徒間仍不自覺地以「功德」觀念來看待日常生活就可見一斑。我們也常看到/聽到一些平信徒在不同的基督教報張的答問欄,或是日常的小組生活問道:「我這段時間惡運纏身,是不是因為靈修不足所致?」「我這麼努力服事,為甚麼神不賜福我呢?」這難道是教會的錯嗎?還是在信徒當中有一些於正統教義無關、卻又約定俗成的想法作祟所致?
「把一些不重要的宗教習慣誤以為真理或純正信仰的核心」這錯謬常發生在教會當中。其實,「應否在掃墓時行躹躬禮」與「應否在唱國歌時站立/手按胸口唱國歌」……等情況是差不多的。後者也常被認為與國家宗教(Civil Religion)有關。因為國歌、國旗背後表示著一種價值觀,是「國家」(這概念)所認同的;而該國的國民,也有義務和責任去認同。然而,對國家的認同、尊重和委身應到那一地步才是合適?有些國家會讓國民有一定程度的自由發揮,但也有國家會對某些國家價值所存的象徵進行立法。就如我們知道,美國人對國旗的態度,跟中國法律制定對國旗的尊重程度,並不一樣。起碼,香港的區旗和中國的國旗不能當褲子穿上。
事實上,是次的傾談使我更感受到教會合一的重要性。一方面,我無意把我的宗教習慣強加於他人頭上;但另方面,我也不希望我們被一些不明原委、過份被簡化的宗教習慣和信念所捆綁,甚至教導我們的教會人云亦云。耶穌豈不曾向法利賽人和文士指出,人會因過份著重人的遺傳和吩咐,而影響了人對神敬拜的果效嗎?(太十五1-9)然而,如果任何有關信仰的舉措和決議,是我所服事的教會宗派同工間經過研討聖經、在禱告中謙卑研討而產生的共識,我會樂意遵守──我相信每位盡心事主的同工,也會樂意同心遵行,以竭力維持聖靈在我們當中賜下的合一。我想這也是我這個多年在宗派神學院教導的人所理解,神學院存在的理由和目的。
在教會歷史中,我們看到很多具爭議的事情,不斷被討論、不斷被修正,甚至不同宗派間,也有不同的結論──這也使宗派成為宗派。浸禮的問題、聖靈浸是否必要、聖靈浸是否必有方言作為初步憑據、醫治是否必須包含在福音之中、究竟信徒在災前、災中或是災後被提……這等神學問題,至今仍未有大家滿意的答案。但我不相信,接受浸禮的信徒,將來不會在天上遇不見接受洗禮的信徒。我也盼望將來能在天上遇見聖法蘭西斯和德蘭修女呢!難道他們不想信上帝是三位一體,基督是神人二性,耶穌是肉身復活的嗎?就算在聖經當中,為死人洗禮(或代死人受洗)在聖經時代和早期教會中也是一件具爭議的事情(林前十五29),結果至公元397年的迦太基大會才廢除有關做法。你能想像這件事能爭論三百多年嗎?基督徒死後可以火葬嗎?身體「化了灰」那將來復活的時候怎麼辦?就算基督教墳場,現在也提供骨灰穴給信眾使用,因為永久土葬地已經供不應求了。「那麼就應該把我變成灰了嗎!就可以把我變成灰了嗎!」
就算今日,在我們五旬宗靈恩教會傳統中,也有很多新的宗教習慣。就如信耶穌的人要「切斷與以往崇拜的偶像的關係」。特別在華人當中,有與偶像「上契」的傳統。我最近看到有一些教會的栽培課本,把這教導作為成為基督徒其中一個部份。有些信徒甚至看為一種基督徒的「必須」(must),甚至有一些信徒以更激烈的方式來表現這種必須。作為神召會的牧師,也讀過一點神學,在我看來,這種「切斷」是可有可無的。聖經豈不是說,我們在基督裡的人是新造的人嗎?「舊事已過,一切都變成新的了」嗎?我們藉著浸禮,表明我們已經與基督同死嗎?我們與祂同埋葬,且同復活嗎?我們靠著聖靈得生,才靠聖靈行事嗎?我們不是要靠著聖靈行事,才有資格靠聖靈得生吧!
我們實在需要認真的神學反省,來決定我們如何過榮神益人的人生。否則,我們只會活在一些固有的,人所吩咐的遺傳內,對我們真實崇拜上帝反而無益。但這種反省,不要像禮儀之爭一樣,成為一種宗教政治的逼害手段,或者成為我們對自身宗教習慣防衛的工具,排斥他人的武器。我想保羅的一番說話,倒能說出我的心聲: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領我於您十架前_03 深深感激.mp... |
領我於祢十架前,讓我瞻仰祢的面。
祢寶血令我被洗清潔,因祢愛,罪裡我得潔淨。
在這一刻,我深深感激我神,全因祂愛比海更深,
我舉雙手頌揚,我主我神,唯有祂使我歡欣。
祢臂彎使我安穩,祢眼光給我安慰。
祢聖靈隨時隨在充滿,於祢愛內我變得完全。
在這一刻我深深感激我神,
全因祢觸摸我內心,
我舉雙手頌揚,我主我神,
唯有祢使我歡欣。
哈利路亞 x3,唯有祢使我歡欣。
擇錄自《如何處理衝突》,第八章。